English

给电信资费调整 算细账

2000-08-09 来源:光明日报 邱建国 我有话说

听到中国电信将要调整电信资费的消息,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中国电信公布调价方案可能程序违法。因为《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现在未经必要的听证程序,未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一个经营者出来宣布调价方案,明显与《价格法》的上述规定相违背。好在此事被信息产业部迅速予以澄清,说这个方案可能只是中国电信作为一家企业的单方想法,肯定不是正式的调价方案。

但这个单方想法的调价方案及其说明还是被传得沸沸扬扬。很多消费者在欢迎中国电信顺应民意,将市话计费单位由原来的3分钟缩短为1分钟(尽管有60.9%的消费者更希望将市话计费单位调整为秒,但毕竟另外39.1%的消费者对降到1分钟就感觉挺好了)的同时,也对中国电信“60%的市话时长在1分钟以内、30%的市话时长在1-2分钟,不到10%的市话时长超过3分钟的统计数字和调价后不会增加消费者总体负担的说法表示怀疑。

有的消费者按照中国电信的统计数字算了一笔帐。他假设通话100次,其中60次通话时间在1分钟以内,30次通话时间1-2分钟、10次通话时间超过3分钟。按现行北京市市话标准(0.18元/3分钟),消费者需交话费为0.18×(60+30)+0.36(超过3分钟至少计2次)×10=19.8元。如果按中国电信单方说法的调价方案(按下限0.1元/分钟计算),消费者需交话费为0.1×60+0.2×30+0.4(超过3分钟至少计4次)×10=16元。

二者相比,消费者的确在调价后比调价前少支出19.8-16=3.8元。但如果考虑到中国电信与国际接轨的举措,也就是每打一次电话,不论时间长短,均须另交0.1元“呼叫建立费的话,那么消费者就不是少支出而是多支出0.1×100-3.8=6.2元了。

当然这100次电话和通话时间比例只是消费者根据中国电信公布的统计数字的假设。实际情况会怎样呢?

家住北京复兴路的消费者张先生曾经做过一次实验,其结果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他在1999年5月21日至6月20日(一个收费计算期)的一个月里详细记录了他家打出市话的次数和每次通话的时间。结果显示,在他这个月所打79次市话中,1分钟以内的市话10次、最小时长10秒、最大时长19分34秒,3-4分钟时长的通话次数最多,为19次。各段时长通话次数所占比例为:1分钟以下占12.6%,1—2分钟占7.6%,2—3分钟占20.3%,3—4分钟占24.1%,4—5分钟占15.2%,5—6分钟占7.6%,6分钟以上占12.6%。

我们来算一下张先生这79次市话在调价前后各应交多少话费。按现行市话标准,张先生的市话计次为147次,应交话费为147×0.18=26.46元。而按中国电信单方说法的调价方案,张先生的市话计次为352次,应交话费为352×0.1=35.2元。二者相比,张先生在调价后比调价前多支出35.2-26.46=8.74元。

如果考虑每次0.1元的呼叫建立费,那么张先生就还要多支出7.9元,合计多支出8.74+7.9=16.64元,张先生调价后的市话费比调价前增长63%。

据张先生介绍,他已经退休,家庭收入属于中等偏低,电话费也是尽量节省。但就是这样一位普通的用户,以他这个月电话支出为例平均计算的话,中国电信的这个单方调价方案,将使他每年多支出市话费16.64×12=199.68元。

根据信息产业部新闻发言人的介绍,到今年5月份,全国固定电话用户已达到1.24亿。如果以张先生这个月的电话支出为例平均计算的话,那么按照中国电信的这个单方调价方案,全国固定电话用户每年将多支出市话费1.24×199.68=247.6亿元。另外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我国已有1000万网民,就算每个网民平均每天上网1小时,按照中国电信的这个单方调价方案,全国网民每年将会多支出市话费[0.1×60+0.1(呼叫建立费)-0.18×20]×365×0.1亿=91.25亿元。二者相加,全国固定电话用户(包括网民)每年将会多支出市话费247.6+91.25=338.85亿元。

再退一步,纵使中国电信不与国际接轨,省去每次0.1元的“呼叫建立费,全国固定电话用户(包括网民)每年仍要多支出市话费8.74×12×1.24+2.4×365×0.1=217.65亿元。这能说是不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吗?

的确,广大消费者一直希望缩短市话计费单位,以便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但在这一牵扯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影响广泛的问题上,切不可忽视群众的承受能力,更不可明降暗升。如果这一在广大消费者多年的呼吁下好不容易进行的改革,不但不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反而是以增加消费者负担为前提的话,那我觉得这项改革很难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理解与支持,换句话说还不如不改。当然,这一资费调整方案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以消费者的意志为转移的。一旦出台,他们就得接受,除了多发点儿牢骚、少打点电话、少上点网之外,别无选择。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